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4-28
会计用公司账户给骗子打款60万,法院判他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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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 陈子秋)龙某是南京某公司的会计,他被骗用公司账户打出去 60 万元。警方接到报警后立案侦查,但并没能追回这笔钱。龙某提出辞职,公司将他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他要不要担责呢?2021 年 4 月 28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 2020 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有这样一起案件。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龙某于 2017 年 2 月入职南京某公司担任会计一职,月工资为 4500 元。2018 年 5 月 31 日,一个头像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 QQ 用户问龙某 " 在不在 ",龙某回答 " 在 "。随后,该 QQ 用户建立一个群,在群里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安排龙某汇款 60 万元给深圳某公司。龙某立即通过公司账户向深圳某公司汇款 60 万元。

当天,龙某和法定代表人打电话核实,发现自己被骗,他迅速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没能追回被骗款项。知道自己犯了大错,2018 年 7 月,龙某提出离职。公司的损失怎么办?南京某公司经仲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龙某赔偿损失 60 万元。

法院认为,某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中长期存在先付款后签字或者无签字审批的情况,没有规范的财务规章制度,也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常使用 QQ 与龙某就工作进行沟通。龙某作为一名长期从事财务工作的专业人员没有尽到审慎的义务,导致用人单位的财产遭受损失,应对用人单位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经济收入的差异等因素,判决龙某向某公司赔偿损失 9 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尤其是一些小微企业,由于人员结构单一,没有规范的公司规章制度,财务人员也通常是身兼数职,极易使得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在日常的管理应建立规范健全的规章管理制度,设置相应的财务工作流程,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作。而劳动者作为公司的财务专业人员也应该严格遵守职业规范,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企业保驾护航,对于公司管理不规范的情形应及时提出自己的专业意见,在日常的工作中也要怀有警惕之心,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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