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4-30
深晚报道|“五一”期间,深圳全市高速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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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五一劳动节期间,深圳全市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具体禁行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 0 时至 5 月 5 日 24 时。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 2021 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粤公通〔2020〕140 号)要求,2021 年五一劳动节期间,深圳全市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具体禁行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 0 时至 5 月 5 日 24 时。

通告指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通告中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资、材料或者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的为准。

除了五一劳动节假期以外,元旦、春运和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等假期,高速均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外,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次氯酸钠的运输车辆,运送市政污水处理三氯化铁的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的运输车辆以及为发电厂发电生产、城市燃气企业运送天然气的运输车辆,为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应急航空救援油料提供保障的运输车辆以及医用氧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深圳晚报记者 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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