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日报讯 (记者周敏)为切实帮扶单亲(失亲)残障少年儿童这一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其健康成长,市残联、市妇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 " 守护天使 " ——关爱单亲(失亲)残障少年儿童的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止。
办法建立了补助金逐年增长机制,明确本市户籍、年龄在 18 周岁以下的单亲(失亲)残障少年儿童列入本办法关爱对象(下称 " 受助人 "),并按下列家庭类别予以生活补助:1、单亲家庭但监护人为健全人的,2021 年起每人每年 1300 元,之后每年递增 100 元。2、单亲家庭且监护人为残疾人的;或者单亲家庭但家庭生活困难的(限城乡低保、特困职工、建档立卡家庭);或者失亲家庭由他人抚养的,2021 年起每人每年补助 2300 元,之后每年递增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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