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 日,9 位客人在浙江湖州一家面馆就餐,菜单就放在桌子上明码标价,点了 6 碗面、6 个馍,共花费 120 元。令人意外的是,这几位吃完了,却嫌太贵,不愿意掏钱,还和卖家吵起来。更出人意料的是,其中一男子最终恼羞成怒,伸手将桌上 3 瓶辣椒油和醋全部倒进吃剩的面碗里。
9 人 120 元,人均不到 14 元。贵不贵暂且不论,糟蹋辣椒油和醋 " 求平衡 ",这一行为实属故意撒气。
餐馆标价自有物价等相关部门监管,嫌贵可以不吃或投诉维权,早些年 " 青岛大虾 " 等都是鲜活事例。问题关键不在于价格本身,而在于是否公开透明。如果是明码标价,买卖自愿,但吃完了再糟蹋食物,不是缺钱是缺德。
顾客是上帝,是一种尊重,但尊重不是任性,更不是消费者的特权。买卖双方平等,无理取闹,站不住脚。
孩子才撒气,成年人得讲理。
ZAKER 南京评论员 覃甚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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