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 2021-05-13
不能吃!美食博主被刑拘,因为食用了它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海南警方近日通报,海南省琼海市公安局已对日前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法螺 " 的美食博主刑事拘留。

据悉,2021 年 5 月 7 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 " 阿壮锅本人 " 的博主录制烹饪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法螺 " 的视频,于 5 月 6 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 站等网络社交平台。该微博博主为邹某壮,系厨师兼美食博主。

经查,吴某清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12 时许,在琼海市潭门镇一渔业有限公司以 70 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 15 厘米长)赠送给其朋友邹某壮。随后邹某壮将法螺放入盘中烹饪食用,将过程录制视频发布在网络社交平台。

2021 年 5 月 8 日,琼海警方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入吴某清、邹某壮、符某业等 3 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据了解," 法螺 " 已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作为长棘海星的天敌,法螺也是珊瑚的 " 保护神 "。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监制:柯成韵

相关标签

社交平台 派出所 抖音 b站 海南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