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活动开展以来,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把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做为民生工作的一件大事,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救助标准再次进行提高。
新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 8%,由 2020 年的月人均 589 元提高到 636 元。农村一类低保标准与城市低保全额标准相统一,月人均 636 元,农村二类低保标准按城乡低保全额标准的 90% 确定,月人均 572 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在 2020 年每人每年 12215 元的基础上提高 8%,提高到每人每年 13198 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三档 , 由 2020 年的每人每年 1440 元、2640 元、3840 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 1944 元、3360 元、6480 元。目前,新区已全面完成提标工作,共为 2071 人补发提标资金 28.7 万元,有效提升了低保、特困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得更牢。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建平
编辑 | 张亚君
责任编辑 | 王璇
值班主任 | 刘宇玮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