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王瑞)为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要求,根据上级统一部署,5 月 19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南京交管部门从即日起在民警现场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新增缴款二维码,方便当事人线上进行缴款。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的相关条款,从《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开具之日起,违法当事人须在十五日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一名驾驶人刘先生告诉记者,之前有一次驾车未礼让行人被交警现场查处,开完处罚单据后交警告知自己要在 15 日内去银行或者在交管 12123APP 上面缴纳。事后就给忘了,一直到驾驶证需要年审换证的时候才想起还有这起罚款没交,最后原本 50 元的罚款,算上加处罚金一共缴纳了 100 元。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在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时 94% 是通过 " 交管 12123"APP 缴纳,剩余 6% 的驾驶人通过银行现场缴款。今年以来全市还有 11.6% 的机动车驾驶人因未及时缴纳罚款被加处罚金。同时根据《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 12 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 12 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处罚决定书开具之后,交通违法记分已经产生。南京交管部门在现场开具的处罚决定书新增缴款二维码,驾驶人可通过手机微信或支付宝直接扫码缴款,也可由他人扫码代为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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