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0 日,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举行签约仪式,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深汕合作区法院副院长曹勇与南外深汕西学校副校长王立颖代表双方签署《关于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深汕合作区法院将与南外深汕西学校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加强合作,采取模拟法庭、法治讲座、法院开放日等形式共同开展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等法治专题教育。南外深汕西学校将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为深汕合作区法院参与、指导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提供制度化保障,进一步深化共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健康校园。
签约仪式上,深汕合作区法院还向南外深汕西学校赠送青少年法治读本,共计 100 余册。
随后,深汕合作区法院院长张彬、南外深汕西学校校长刘曙昌共同为 " 校园法治宣传工作室 " 揭牌。
校园法治宣传工作室的成立为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素养提供了一个新的阵地,是深汕合作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校园法治宣传工作室将在儿童节来临之际,在南外深汕西学校开展第一场 " 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 " 法治宣传进校园普法活动,为青少年带去实实在在的 " 法治大餐 ",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周其丽 文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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