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警方破获一起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实施保险理赔诈骗案件。
驾车时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想快速处理,怎么办?为了方便市民快速理赔,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明确、损失不大的由驾驶员双方携带相关证件直接前往快速理赔中心进行理赔。然而在快速理赔的背后,有人却动起了歪心思。
今年 4 月,东绛派出所接到某保险公司员工徐先生的报警称,其公司在进行数据核查和梳理理赔资料时发现,同一家修理厂的同一辆车子在很短的时间内跟不同的车子发生了多起交通事故,十分蹊跷。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很快从一起交通事故中发现了端倪。
2020 年 10 月的一天,一辆白色宝马小车行驶至经开区塘铁桥路段追尾一辆黑色 Smart 小车,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此次事故责任明确,损失不大,可以走快速理赔程序。于是,交警部门便通知两名车主前往快速理赔中心进行理赔。
经过调查发现,这辆白色宝马小车涉及多起保险理赔事故,而且事故大多是轻微碰擦,发生的地点都恰巧位于监控死角,之后车辆也会送往同一个修理厂进行维修。这难道会是巧合吗?
通过对车辆维修的修理厂进行相关数据对比以及资金分析发现,类似的理赔记录共计 40 余条。有 5 辆小车多次出险,且出险内容相似,出险位置也都在周边附近。其中一辆小车甚至在一个月内有十次左右的出险维修记录。
为了让车主们维修不花钱,同时赚取其中利益。维修厂老板展某便通过 " 制造 " 交通事故方式实施保险诈骗,顺利骗得车辆维修费用。有了几次成功经历后,尝到 " 甜头 " 的展某便大胆拉拢维修厂里的一些小工以及车主,通过此种方式疯狂骗取保险金。
掌握汽修厂的人员情况、活动规律以及作案手法后,警方立即组织展开抓捕行动,一举抓获展某等 13 名犯罪嫌疑人。经审查,展某等人对以连续 " 导演 " 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近 20 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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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报警和报告保险公司依法处理,切勿为了减少个人损失而虚构情节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更不能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虚构事实进行保险诈骗,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 一 )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
( 二 )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
( 三 )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
( 四 )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
( 五 )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 ( 四 ) 项、第 ( 五 ) 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来源:平安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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