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5-24
深晚报道|深圳年底前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费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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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本市企业用人负担,保就业稳就业,近日,市医保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费率政策。本市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由 6% 调降至 5%。该通知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据悉,该通知的适用对象为已办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降费政策。此外,办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非从业居民不属适用对象。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正常缴费。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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