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强辖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开创深圳基层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新局面。5 月 26 日,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之际,园岭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讨会暨《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在深圳市点亮心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行。福田区关工委主任陈志新,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跃平,福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直机关工委书记何文,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符玲,深圳市民心桥义务参评员吴慧燕,福田区司法局副局长颜冬生,福田区妇女联合会妇女部部长张秀媛,福田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科长赵兵伟,深圳市点亮心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于秀峰,荔园小学德育主任张欣,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鸿巍等参加研讨会。研讨会由园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赖育明主持。研讨会结束后,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鸿巍主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
据园岭街道党工委委员胡冬红介绍,园岭街道是福田区开发最早、人口密度较高的街道,辖区实有人口 10.75 万人,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 3 万余人。近年来,园岭街道在未成年保护、儿童友好和心理体系建设方面不断探索实践,创新儿童友好、参与保障、陪伴成长的 "CPA" 模式,被评为 " 儿童友好街道 "。深圳首个儿童友好街区国家级试点阵地 " 家庭发展服务中心 "、深圳首批未成年保护工作站、福田区 " 舒心驿站 " 示范点均落户园岭。园岭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一方面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疏导情绪、缓解压力,协助他们恢复社会功能、重建生活信心,另一方面通过社会保障提供生活物资、临时救助、助学补贴等,妥善解决未成年人生活、学习保障难题,建立走访建档、跟踪评估、精准匹配、分类帮扶、跟进指导六个长效帮扶机制,切实将关爱帮扶落到实处。
" 培养好青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园岭街道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已做出了不少努力,也取得了一些小小的成绩,但这项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赖育明表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在保护立法,提供法律保障的同时,政府还要加强监管,加强综合治理;社会参与共治,筑牢道德防线;学校家庭联动,履行保护义务。园岭街道将不负众望,把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为己任,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辖区未成年人成长织牢保护网络。希望能让温暖而又绚丽的阳光,照进每个未成年人的心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专门制定的法律。陈志新表示,经过历次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完善,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十条提到了关工委的相关工作,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关工委责无旁贷。同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多方协同、综合施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学校和家庭都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主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深圳晚报记者 刘轶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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