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谢喜卓 文 / 摄)近日,陈先生向现代快报反映,称他几年前在镇江丹徒区谷阳镇东湖村承包了一块土地,花费数百万元在上面建成厂房后,被当地国土部门认定为违建。在配合拆违过程中,村委会承诺给陈先生分批共补贴 240 万元,但他实际只拿到了 110 万元。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5 月 27 日,现代快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耗资数百万元建厂,落成不到一年被认定为违建
陈先生是江西人,2017 年初,他与镇江市丹徒区谷阳镇东湖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一份《承租协议书》。双方约定,将东湖村 10 组的 13 亩土地,以每亩每年 1400 元的单价租给陈先生,租赁时间为 20 年。据陈先生回忆,当年协议达成后,除了第一年 18200 元的租金之外,他还向东湖村多缴纳了两倍年租金共计 36400 元,用于这片土地日后的复耕。
陈先生是个生意人,一直在从事重工业机械生产,双方协议达成后,他开始在这片土地上建厂。半年时间里,他耗资数百万元,在此建成了 1400 平方米的厂房,以及占地 300 平方米左右的二层生活、办公小楼。工厂建成后,陈先生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于是全身心投入了生产。毕竟为了建设这处厂房,他还欠了一笔不菲的外债。
可好景不长,2017 年下半年至 2018 年上半年,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先认定陈先生租赁的土地为基本农田、厂区内所有建筑均为违建,后向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准备依法强制拆除违建,并对陈先生处以数万元的罚款。" 签协议时,村上承诺我们只需要安心建厂,剩下的由他们来沟通,没想到最后还是被定义为违建。" 陈先生告诉记者,虽然自己很无奈,但他还是积极配合国土及法院,足额缴纳了 84000 余元的罚款。
协议约定共补贴 240 万元,可发了 110 万时被叫停
5 月 27 日,陈先生向现代快报记者提供了一张翻拍照片,抬头六个大字——《违建自拆协议》。协议甲方是丹徒区谷阳镇东湖村村民委员会,乙方是江苏三铭重工有限公司(陈先生的公司),签订日期是 2018 年 11 月 7 日。
该协议中明确写道:" 一、为维持该企业的生存发展,由东湖村协助其租用生产用房。二、在镇政府未建成工业集中安置区之前,此期间租用的生产用房租金,以 2018 年 10 月 15 日,陆某(镇江某机电有限公司)与陈先生(江苏三铭重工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租金 40 万 / 年为准,由东湖村委协调帮助该企业解决,直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 换言之,陈先生拆掉自建厂房后,需要重新再租一处地方恢复生产,而这 5 年内每年 40 万元的租金,要 " 由东湖村委协调帮助解决 "。
" 签协议的时候,说好我将 1400 平方米的厂房拆除,要给我 40 万搬迁费和 200 万租金补贴,其实就相当于 240 万的拆迁补偿。" 陈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当时约定 2018 年他可以拿到 70 万,2019 至 2022 连续 4 年,每年年底之前到账 40 万,最后 10 万在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结清。果然,第一笔的 70 万很快到帐了,2019 年底他又如约拿到了第二笔 40 万元。
至于村委会为何没要求他将租用土地上所有违建拆除?陈先生告诉记者,刚开始村委会准备将厂房和 300 平方米左右办公楼全部拆除的,但是由于没有谈拢,所以先行拆除 1400 平方米的厂房。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可是到了 2020 年底,第三笔的 40 万元的租金补贴,迟迟不见消息。" 从去年年底至今,我们先后不下 10 次去村委会问过,可他们每次都是一拖再拖,直到现在也没有再给我们一分钱。"
前任村书记签的协议,后任村支书不认可
既然双方早就达成一致,为何村委会突然中止了协议呢?带着疑问,5 月 28 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了东湖村党总支书记范方杰。对方明确表示,陈先生手机里那份《违建自拆协议》是真的,也是他要求中止发放陈先生的 40 万租金补贴。" 我只承认这份文件的真实性,但不认可协议的合法性。" 范方杰说,2018 年 11 月,东湖村村民委员会确实向陈先生承诺了 40 万搬迁费和 200 万租金补贴,共计 240 万元,而且正如陈先生所说,前两笔总共 110 万已经到达了他的账户。
" 这份协议是由我们前村支书与陈先生签订的,之前我并不清楚情况,但可以确认的是村上还有 130 万元的租金补贴没有给到他。" 范方杰告诉现代快报记者,2019 年 11 月,他任东湖村党总支书记之后,发现了这笔账目。他认为,1400 平方米的违建厂房,要补贴共计 240 万价格太高。所以在范方杰手上,陈先生只拿到了第二笔 40 万元,至于剩余的 130 万元租金补贴,全部被村委会扣留了。
范方杰认为,在陈先生承租的土地上,目前还有包括 300 平方米左右二层办公楼在内的其他违建,而且已拆的 1400 平方米厂房水泥地还没有复耕,所以剩余的钱款暂时不能给他。" 这些钱全部由我们村上出,剩下的 130 万一分都不会少陈先生的,但前提是他必须将所有违建全部拆除,且将土地复耕才行。"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这份《违建自拆协议》之所以能够达成,前提是 " 乙方(指陈先生)自动拆除已投入生产使用的违建厂房 "。陈先生也表示,这份协议是针对的是 1400 平方米厂房,由当时村、镇两级领导共同决定,最后才达成一致的。" 更重要的是协议早已生效,现任村支书提出的要求,属于单方面中途补充协议条款,是违约行为。"
" 尽管协议上面写的是厂房,但是价格太高,应该要把所有违建都加进去。" 范方杰态度很坚定,他认为自己的做法没有错,而且明确表示,如果陈先生觉得是村委会违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如果法院判定村委会违约,我们将会承担一切后果。"
事情后续进展如何,现代快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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