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违法行为,切实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监管,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全市 " 碧海 2021" 行动,截至目前共查获非法倾废案件 3 宗,核查陆源入海排污口 13 个、海水养殖区 4 个,责令恢复海域原貌 3 处。
▲执法现场。
本次专项行动专门成立了以支队长为组长的行动领导小组,有序推进海洋倾废、海水养殖及陆源入海排污口、海洋保护区及海洋生态红线区、渔船渔港污染防治 " 四大任务 " 的执法。
海洋倾废执法方面,支队派出中国海监 9012 船和中国渔政 44103 船两艘执法大船到达重点海域轮番蹲守。目前,两艘执法大船已在西部海域连续蹲守 54 天,查处非法倾废案件 3 宗。
在海水养殖及陆源入海排污口执法方面,支队组织大鹏大队对东山、鹅公湾、螺汗角、南澳 4 个海水养殖区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日常监管制度,严防新增非法海水养殖设施。同时,支队组织各大队加强现有 13 个报备排污口的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疑似非法和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针对海洋保护区及海洋生态红线区,支队重点加强大亚湾水产资源保护区海域的执法监管。于 4 月 28 日发现某公司在西涌沙滩上建设游泳池、4 月 30 日发现某公司在水头社区排水口整治工程中建设临时围堰、5 月 4 日发现某公司在大鹏临海海洋生物产业创新基地附近海域建设 2 个大型过滤池。
上述这 3 处非法建设,均破坏了大亚湾水产资源保护区海洋环境。发现违法行为后,支队立即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当事人均限期拆除了各自海上非法搭建,恢复了海域及海岸线原貌。
渔船渔港污染防治执法方面,支队组织南山和盐田大队加强蛇口渔港、盐田避风塘的执法检查,严防渔船及港内作业人员违规排放或倾倒污染物,尤其杜绝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污染渔港水域。
据介绍,深入推进 " 碧海 2021" 专项执法行动,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坚决开展深圳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强 " 四大任务 " 的推进,助推深圳美丽海洋、海湾建设。
深圳晚报记者 徐娅 实习生 赵芃程 通讯员 凌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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