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朱清海 报道
海珠区广大居民:
根据今天(5 月 30 日)各采样点现场情况及采样进度,将新增一批核酸采样点,现公布 5 月 31 日(星期一)海珠区设立的核酸采样点。
请广大居民按照社区居委的通知,做好个人防护,有序到指定的地点开展核酸检测。当日接种新冠疫苗(包括第一针、第二针)的,建议相隔 24 小时后再进行检测。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 " 穗康码 "(若 " 穗康码 " 此前所填街道、社区与实际居住地不符的,请提前更正,由工作人员核验属本辖区居民后,开展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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