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5-31
深晚报道|注意啦!6月1日起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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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6 月 1 日起,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逐步实现多税种 " 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 不断便利纳税人。

深晚记者了解到,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的意思是 " 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 ",即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

目前,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 10 个税种。

深晚记者关注到,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 4 月发布的《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显示,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 " 放管服 "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这意味着,6 月 1 日起,申报上述税种将更加便利。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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