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31 日下午 16 时 10 分,合肥交警公巡一大队三中队在辖区集贤路段巡逻执勤时,接到过往群众报警求助,称前方道路一辆轿车发生自燃,火势较大,请予以救助。
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后,三中队执勤民警王森云带领辅警方存伟、葛才茂立即赶往事发地,同时向大队汇报情况。
到达现场后,为防止火势蔓延危及路边车辆过往安全,民警立即加强现场管控和交通分流,并用警车携带的灭火器对火势进行压制,同时灵活指挥,引导在不远处的绿化洒水车,利用车载水枪协助灭火。在现场民辅警和热心群众的积极协助下,火势被及时扑灭,但现场车辆已被烧毁,所幸无人员受伤。
随后,民警叫来拖车帮助车主将自燃车辆安全拖离现场,做下一步处理。同时解除管控,路段交通恢复畅通,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提醒驾驶员,车辆在上路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况,并配备好适合车型的灭火器,如果车辆着火,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或消防电话,千万不要站在离车辆很近的位置,确保人身安全。
该起突发警情处置过程中,公巡一大队快速反应、抢救及时、措施有力,切实将当事人的损失降低到最小化,未引起任何人员伤亡或道路交通拥堵以及二次事故的发生。大队现场救援民警、辅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紧急应变能力,赢得了车主的好评,充分体现了公安民警为人民的敬业精神和优良工作作风,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交警提醒,天气炎热,要加强车辆安全检查,预防车辆发生自燃。 尹世磊 陈三虎 合肥晚报 ZAKER 合肥 记者 赵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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