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疫情防控形势愈加紧张。龙华区观澜街道在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遏制非法畜禽养殖,切实阻断病媒生物通过活畜活禽传播,组织执法一中队和各社区立即开展了专项清查行动。通过对各城中村和辖区所有禁养区域的集中排查、上门普法劝导及执法查处,发现一宗、处理一宗,确保辖区内无存在安全隐患非法养殖的活禽。
截至目前,街道已处理非法养殖事件七宗,按程序依法无害化处理活禽 86 只。同时,街道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巡查或根据群众投诉对辖区内流浪犬进行集中收治,今年以来共收治流浪犬 118 只。
相关法律法规:
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饲养猪、牛、羊、兔、鸡、鸭、鹅、食用鸽等家畜家禽,但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禁止在居民区及其周围饲养蜜蜂。
深圳晚报记者 王雅萍 通讯员 彭晓峰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