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7 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发出《关于确定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等 10 所医院等级的通知》,确定 10 家医院晋级为三级医院。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甘肃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等规定,省卫生健康委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等 10 所医院进行了医院等级评审。
关于确定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等 10 所医院等级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卫生机构 :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甘肃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等规定,省卫生健康委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等 10 所医院进行了医院等级评审,现将确定等级结果通知如下:
一、通过复审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二、通过复审的三级甲等肿瘤医院
甘肃省肿瘤医院
三、新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金昌市中心医院(金川集团职工医院)
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
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
四、新晋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五、新晋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成县人民医院
西和县人民医院
玉门市第一人民院
以上结果有效期为 2021 年 6 月 4 日至 2025 年 6 月 3 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 6 月 4 日
编辑丨包学枫
责任编辑丨安周霜
值班主任丨崔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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