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6 月 12 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张某、鲁某夫妇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
广州南沙警方于今早通报,家住南沙区珠江街嘉安花园小区的张某、鲁某夫妇于 5 月 25 日曾到过荔湾区中南街鹅公村(荔湾店)就餐。6 月 4 日,南沙区在疫情防控主动排查过程中,发现该小区一个 " 五合一 " 样品初筛疑似阳性后,对该样品所涉人员张某等 5 人进行单人单管采样送检。6 月 5 日,张某、鲁某二人被市疾控中心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后被医院收治。此前,其二人活动轨迹已涉及南沙区多个公共场所。
据南沙警方初步调查,张某、鲁某未执行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 3 号通告的防疫措施,未主动向所在社区申报曾去过中高风险地区。6 月 3 日,张某陪同鲁某前往医院就诊时,鲁某未执行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 9 号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如实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问卷》,未如实告知医生近 14 天内的旅居史。因张某、鲁某的行为引起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目前南沙警方已对其二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依法立案侦查。
警方提醒,为阻断病毒传播,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市民群众的义务也是责任。对拒不执行甚至阻碍工作人员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等不法行为,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采写 : 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南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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