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磊 李梦瑶 记者 张晓培)近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上演了一出 " 卖鹅记 ",执行人员现场变卖大鹅 1800 余只,成功帮申请人拿到饲料款。
据悉,被执行人刘某从事家禽养殖工作,去年起,刘某多次从杨某处购买饲料及药品,但收货后均未付款。经多次催促未果,杨某诉至铜山法院,法院判决刘某偿还饲料款 6 万余元。因刘某未按期履行,杨某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刘某称,自己暂无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只能按月偿还 1000 元。然而,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后发现,刘某在某处经营了一处养鹅厂。为防止打草惊蛇,一天凌晨 5 时许,执行干警们前往鹅厂查看情况时,正好遇见了被执行人刘某。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刘某夫妇仍然坚称鹅厂不是其所有,并叫来案外人李某,主张其为鹅厂主人。
执行法官现场进行调查,刘某和李某却始终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经法律释明和教育,二人不再狡辩,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对成鹅进行扣押和变卖。
经过多方询价、议价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执行法官迅速组织变卖,将成鹅有序装车、过磅,现场核算斤两,迅速发车送往收购厂。最终售出大鹅 1800 余只,卖得价款 9.5 万余元,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刘某所欠饲料款,案件顺利执结。(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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