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6 月 16 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主审法官是龙华法院院长蔡志满。因案件原告为聋哑人,法院当即联系了手语翻译。蔡志满法官通过 " 手语 + 文字 " 方式审理该案,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当庭进行宣判。
一场 " 无声庭审 " 在翻译人员的手势中开始。" 原告,有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及在诉讼中应遵循的规则,你是否已清楚?" 通过翻译人员的肢体动作,原告 " 听见 " 了法官的表述,举起手中的纸张表示 " 我已清楚 "。
庭审中,蔡志满法官放慢语速,时刻关注翻译人员和原告的反应,控制庭审节奏,庭审有序进行。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20 年 5 月 5 日至同年 5 月 12 日期间,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借款 5210 元,但双方未约定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被告截至起诉时未偿还借款。经本院合法传唤,被告未到庭应诉。
由于被告缺席,庭审现场一改往日的争锋相对,显得格外的安静。翻译人员在原告与法官之间搭建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于无声中彰显暖心司法。
龙华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未出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和质证意见,视为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予以确认。因被告未还款已构成违约,故法院判令被告于 10 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 5210 元。
践行司法为民,普惠人民群众。龙华法院坚持打造特殊群体 " 绿色 " 诉讼通道,扫除诉讼阻碍,提供热情、细致的服务,真真切切将司法关怀落到实处。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王佳淑 陈子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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