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他人举报无证经营,一言不合就 " 发飙 ",男子驾车对着举报人的奥迪车就是一顿猛撞,最终,这个 " 厉害 " 的司机不但被判刑,还要赔偿奥迪车主的损失。
因小王无证拆解报废车,影响到某报废车拆解公司老板小夏的经营,小夏向工商所举报,二人遂产生矛盾。一天,小夏再次向工商所电话举报小王非法拆解报废车,工商所执法人员赶到小王废品收购站进行检查。
在执法人员检查期间,小夏因在场拍照与小王的妻子发生争执,小王的妻子给小王打电话告知工商所来检查,让小王速回。
小王驾驶别克轿车将车停在小夏车辆驶离的必经之处,期间小王的妻子再次给他打电话,让小王速回。小王在小夏的奥迪轿车驶离废品收购站时,直接撞到奥迪轿车的左侧后门处,造成左侧后门严重损毁。小夏也受伤住院 21 日,与车辆损失合计 43183.93 元。后小王被公安机关在黑龙江省某农场抓获。
宝泉岭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小王当庭自愿认罪,系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处小王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赔偿小夏经济损失 43183.93 元。
如果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五千元以下要赔偿并承民事责任,五千元以上,问题就严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为,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脾气再大,也大不过法律!遇到纠纷的情况下,多一分理性,少一分冲动,否则将追悔莫及。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