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指出,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四级。
《应急预案》明确,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 " 森防指 ")及其森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 " 森防办 ")组成。省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 组织协调全省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开展一般及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指导林草行业等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完成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省森防办设在省应急厅,由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林草局、省森林消防总队共同派员组成,承担省森防指日常工作。
《应急预案》指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防指负责指挥。同时发生 3 起以上或者同一火场跨两个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火灾,由上一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指挥。跨市(州)、县(市、区)界且预判为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由当地县级森防指分别组织指挥;跨市(州)、县(市、区)界且预判为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当地市(州)、县(市、区)级森防指分别指挥;跨市(州)、县(市、区)界且预判为重大、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由省森防指组织指挥。各级森防指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火灾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 " 前指 ")。非重点火险区发生火情,天气情况允许,短时间能够扑灭的火场可不设前指,由地方专业扑火队队长全权负责指挥扑救。重点火险区发生火情,必须设立火场前指。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最高指挥员进入前指,参与决策和现场组织指挥,发挥专业作用。
《应急预案》指出,各级森防办组织公安、自然资源、应急、林草、气象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向预警地区发布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四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后,由森防办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
《应急预案》明确,对于下列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省森防指应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森防办报告:(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2)造成 3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4)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灾;(5)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草原火灾;(6)24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7)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8)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编辑丨胡淼山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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