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6-22
南京一老乡鸡门店因垃圾不分类被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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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张铮 记者 赵丹丹 王静 文 / 摄)6 月 22 日,天眼查 App 显示,江苏老乡鸡餐饮有限公司日前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江苏老乡鸡餐饮有限公司南京世贸中心店店内垃圾不分类投放。事情究竟是怎样的?现代快报记者进行了调查,原来老乡鸡南京世贸中心店因两次检查都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被城管部门处罚 500 元。

△老乡鸡南京世贸中心店的分类垃圾桶

6 月 22 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位于江苏路附近的老乡鸡南京世贸中心店,发现该店的后门口摆放着两只大垃圾桶,店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都分类投放到这两个桶内。记者看了下,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是分类投放的,基本符合规范,但厨余垃圾中也零星混入了纸巾、一次性筷子、塑料包装等物品。

△店内的分类桶

店内也摆放着四分类垃圾桶,分别投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店员表示,店内整改后,现在已经开始垃圾分类,但是顾客不一定能分得很清楚,他们会在后场对顾客投放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

鼓楼区湖南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相关人员介绍,今年 4 月 23 日,他们对辖区内餐饮店进行垃圾分类检查,巡查到老乡鸡南京世贸中心店时,发现该店未设置四分类垃圾桶,未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后厨虽然放了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但是垃圾是混投的。

" 当时执法人员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履行垃圾分类责任,按照规范进行整改。" 相关人员表示,5 月 8 日,城管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复查,发现该店已设置了四分类桶,但后厨的垃圾桶内还存在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投现象,执法人员当场开具核查情况登记表,现场勘验笔录。

5 月 13 日,该店负责人到执法中队做了调查笔录,5 月 19 日,湖南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对该店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500 元。" 依据《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履行分类投放责任人其他义务,可以处罚 500 元到 2000 元罚款。" 相关人员表示,目前,对方已缴纳了罚款。

就处罚一事,老乡鸡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应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位于南京世贸中心店的老乡鸡门店疏于管理,导致没有按照垃圾分类的标准正确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在鼓楼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的指导下,门店当天已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进行了整改,并对厨房存放的器具和泔水系统做出了调整。此外,老乡鸡公司也于 5 月 25 日向所有老乡鸡门店下达了内部文件,要求所有门店按照垃圾投放的标准进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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