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岱岳区大队车管分所民警在查验车辆时,无意中看到一辆摩托车车座上有个钱包。根据钱包里身份证上的信息,民警通过公安系统找到了钱包的失主,最终将钱包物归原主。
6 月 16 日 14 时 10 分,民警在车辆检验区查验摩托车时,发现旁边一辆摩托车座位上放着个黑色钱包,可迟迟没人来认领,于是民警打开钱包,发现里面装有大量现金和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物品。
根据钱包内身份证显示的名字,民警在车辆检验区寻找失主,但无人应答,于是,民警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迅速通过公安系统联系到失主,告知失主到交警岱岳区大队车管分所服务大厅认领失物。半小时后,失主来到大厅。
经身份确认无误后,民警将钱包归还给失主。看到失而复得的钱包,失主表示十分感谢。原来,该失主办理通行证时,顺手把钱包放在一辆摩托车上,走的时候忘记带走钱包。" 若不是接到你们的电话,我都不知道自己丢了钱包,太感谢你们了!" 失主激动地说。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通讯员 黄美弟 编辑 审核 王天姿】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