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任命张强为鹰潭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史国钧的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姚建强、谢丽美的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江西政读
值班编辑:唐月
值班审核:吴剑锋
值班编委:杨进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任命张强为鹰潭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史国钧的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姚建强、谢丽美的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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