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 2021-06-24
自己不戴头盔,电动车踏板上坐着个娃!常德这个胆大的宝妈被交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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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3 日上午,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五中队在常德城区武陵阁附近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这时,一辆黑色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缓缓向执勤民警驶来,执勤民警当即拦下该车进行检查。当民警靠近该车后,低头一看,竟然在车辆踏板上发现还有一个 3、4 岁大的宝宝坐在家长自行放置的小板凳上面,摇摇晃晃十分危险。

" 小板凳没有固定,一旦遇到紧急刹车等情况,孩子就会被甩出酿成事故,孩子十分危险!你知道吗?" 执勤民警立即向驾驶人指出安全隐患,现场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告知其危险性,并要求驾驶人立即纠正不安全行为。

民警依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 40 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满 16 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可搭载一名 12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 6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安全座椅可以安装在电动自行车前部或者后部,但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标安全标准的座椅;同时,安装也应该符合规范,要确保安全座椅与车辆固定可靠。

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 潇湘晨报记者蒋伟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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