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5 日,2020 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会议在深圳市民政局召开,正式启动 2020 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去年,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各界纷纷捐钱捐物,市民政局将多管齐下将这些善人善企纳入榜中,也欢迎市民积极推荐和申报。
▲启动会议现场
▲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刘国玲
▲深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远翔
有个人榜也有企业榜
2020 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编制工作由深圳市民政局主办,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承办,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深圳市及各区慈善会、深圳狮子会等单位协办。
此次共设置三个榜单:个人捐赠榜、企业捐赠榜、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榜。凡在 2020 年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过捐赠行为(含货币和实物捐赠折价),其中个人捐赠 1 万元及以上将收录入个人捐赠榜,企业捐赠 10 万元及以上将收录入企业捐赠榜,社会组织接受捐赠 10 万元及以上将收录社会组织捐赠收入榜。
深圳慈善捐赠榜不仅是深圳慈善捐赠信息公开的纪实簿,更是深圳慈善数据的晴雨表、深圳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的风向标。编制慈善捐赠榜旨在褒扬慈善捐赠行为,弘扬抗疫无私大爱,激发社会参与慈善热情。
可自行申报也欢迎市民推荐
2020 年度深圳慈善捐赠榜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5 日止。此次申报以线上申报方式为主,全市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可通过登录深圳民政在线(http://mzj.sz.gov.cn)或深慈联官网(http://www.szscl.org/),点击 " 慈善捐赠榜 " 申报链接在网页端口在线填报,或扫描二维码在移动端口填报。如因申报文件特殊性而无法进行网络提交的,可以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申报文件送达编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为 0755-82345468,联系人为吴小姐,电子邮箱为 scf2016@126.com。办公室地址是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 1 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 1007 室。申报者在进行网络申报时,需提供有效捐赠票据证明,包括: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专用捐赠票据、加盖合法接收单位有效公章的收据、捐赠证明或捐赠证书、合同等;或者是捐赠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社会组织可提供机构年报、审计报告、公示说明(需加盖公章)等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另外,市民也可致电或电邮编制办公室,提供爱心人士和企业的事迹、信息和线索,以便组委会办公室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深圳晚报记者 周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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