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舒晓燕报道:近日,南城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 4 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这 4 起典型问题是:
南城县公安局麻姑山风景区派出所民警程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2020 年 11 月,程彰在担任建昌镇派出所民警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南城某 KTV(属于程彰管辖片区)老板提供的吃请、唱歌等娱乐活动。此外,程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 年 6 月 10 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程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浔溪乡墩头村原党支部书记高东向收受工程老板礼品、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浔溪乡上畲至墩头村公路由江西广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项目总价 136 万元。2011 年该公路通过验收,浔溪乡墩头村按照合同分批支付工程款 124 万元,尚有 12 万元工程款未付清。2015 年工程老板周某要求村委会打欠条,并注明利息一分五,村委会同意打欠条,但不同意支付利息。2015 年 2 月 14 日工程老板周某找到墩头村原党支部书记高东向,高东向在其办公室收受周某送给的一条硬中华香烟后,未经村委会研究,擅自同意打欠条、注明利息一分五,并在欠条上面签名。2021 年 6 月 11 日,经浔溪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高东向党内警告处分。
南城县文化馆干部吴晨伪造使用企业印章、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2020 年 7 月 15 日,吴晨为帮助其姐姐公司承接的某景观工程项目通过验收,委托他人伪造了一枚某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电子印章,加盖在工程项目验收报告上,被南城县公安局查获。2021 年 1 月 5 日,南城县公安局对吴晨作出行政拘留 5 日的行政处罚。2021 年 6 月 10 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吴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建昌镇秋水园村党员汪祥祥使用假印章参与投标、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2020 年 8 月 21 日,汪祥祥委托他人伪造了一枚某建筑公司的印章,加盖在招投标材料上,用于参加 " 某体育中心网球改扩建项目 " 的投标,被南城县公安局查获。2021 年 1 月 5 日,南城县公安局对汪祥祥作出行政拘留 5 日的行政处罚。2021 年 3 月 25 日,经建昌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汪祥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值班编辑:陈凯
值班审核:吴剑锋
值班编委: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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