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 日,记者从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 " 放管服 " 改革工作有关精神,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兰州新区,下同)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明)。
据了解,证照种类包括,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以来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以来核发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包括:预购商品房(经适房)预告登记证明、预购商品房(经适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抵押权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核)证明(含 " 无房证明 ")。
申领路径为:(一)权利人经实名认证,登录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 " 一窗办事 " 平台(网址:https://bdc.zrzyj.lanzhou.gov.cn);(二)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兰州站点→专项服务→不动产登记模块;(三)通过下载 " 金城办 "APP →不动产登记模块登录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 " 一窗办事 " 平台,进入 " 电子证照 " 模块;(四)对确需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核)证明的,申请人(或权利人)可通过上述路径,进入 "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 模块预览、下载其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核)证明》;同时,产权人也可将获取到的电子证照(证明)进行预览、打印、下载保存。
法律效力方面,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明)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有效电子凭证。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明),与纸质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和不动产登记查询(核)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明)有哪些适用范围?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明),可以作为房屋交易、公(廉)租房申报、户籍管理、子女入学、金融服务、政策性限购、企业开办等政务服务的依据;各相关单位、机构不应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纸质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核)证明。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土地、军产、保密产类的不动产登记暂不实行核发电子证照(证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明)记载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出现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管理或保管不当导致电子证照泄露的,权利人需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当事人申领电子证照出现异常情况的,请及时与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信息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457458。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马艳玲
责任编辑丨孙悦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