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住建局保障房中心获悉,为满足部分已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因工作单位变动、子女就学等原因要求换房的迫切需求,石家庄市住建局保障房中心近期将启动 2021 年第二次保障房互换工作。据悉,本次换房原则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协商、主动申请、责任自负、互不经济补偿的原则。申请时间为 7 月 5 日至 7 月 12 日,逾期不予受理。
符合这些条件的保障家庭可以自愿申请换房:具有住房保障资格,办理了完整的入住手续并实际入住,已签订《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租金缴纳正常,没有欠费情况;同一家庭类型之间可以互换,不同家庭类型居住住房均为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安苑小区、明珠花园、珍集嘉苑、全城绿洲、秀河小区、秀玉小区、安华家园、尚达家园、建华家园、仁华家园、民华家园、福华家园、和华家园、盛和苑、安和苑 1-3 号楼、南和苑、东安小区、红河小区、依水佳苑、谈安小区 1-6 号楼、文河小区)的,也可以互换;具有换房意愿的保障家庭(以下简称换房家庭)的目标房源月市场租金,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此外,申请家庭人口数和目标保障房面积要相匹配:家庭人口 2 人及以下的,只允许互换面积 60 平方米以下房屋;家庭人口 3 人的,只允许互换面积 80 平方米以下房屋;家庭人口 4 人(含)及以上的可以互换 80 平方米(含)以上房屋;换房期间家庭状况不允许发生变动,如发现变动取消本次换房,换房结束后方可进行变更。家庭状态正在变更,没有办理完毕的,不得参与保障房互换。换房不到一年的不得申请互换,每个保障家庭每年允许换房一次,且必须遵守公共保障房管理规定,履行《合同》约定;换房家庭租住房屋有配套地下室的,须同时调换。
换房家庭可登录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 公共保障房换房平台 " 发布换房信息或通过其他途径自行寻找换房对象,双方达成换房意向,并相互确认。
文 / 燕赵晚报融媒体记者 陈霞 通讯员 智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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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静静 责编 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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