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在总结广州、深圳、珠海三地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业务 " 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 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省内各地于今年年底前实现部分高频民生事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等业务实现 " 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
《实施方案》明确,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业务 " 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 采取 " 全程网办 " 模式,依托政务服务网,按照 " 实体虚拟、线上线下一体 " 的原则,通过跨市域、省域异地申请、省级统一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单向通道录音录像、大数据核验、信息共享、属地(联网)审核、网上缴税费及电子证照签发、EMS 寄送服务等环节,实现相关业务 " 不见面 " 办理。
" 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 的基础是数据共享以及统一身份认证、网上缴税(费)、电子证照等电子材料或技术在不动产业务的全面部署应用。据了解,省自然资源厅开发搭建的省 " 互联网 + 不动产登记 " 综合服务平台已基本实现了数据共享及对上述服务的支撑能力,为不动产登记业务 " 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 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有关负责人透露道,明年,办事企业及群众只需在电脑前动动鼠标或者手机上点点屏幕,就可以办理全省各地不动产相关业务," 多地跑 "" 折返跑 " 等现象即将成为历史。
为确保年底实现 " 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 各项工作任务,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将继续做好指导工作,进一步深化升级 " 总对总 " 服务接口及不动产登记网办系统,并按照 " 全程网办 " 需求,升级改造现有省 " 互联网 + 不动产登记 " 综合服务平台公共支撑功能,指导地方按照统一的接口规范要求接入,获取相应服务能力,为下一阶段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 " 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 打下坚实基础。
采写:新快报记者陈慕媛 通讯员于凯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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