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ZAKER南昌 2021-07-06
通报!一女教师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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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利息为诱饵集资诈骗

造假、隐瞒事实不断扩大集资

赣州一女教师集资诈骗同事亲友

9619 余万元!

越陷越深直至无力偿还

……

2014 年至 2018 年 7 月

郑某在明知自己

不具备偿还能力的情况下

虚构投资江西某实业有限公司

需要融资发展的事实

采取用后笔集资款

兑付前笔集资款的部分本金

和利息的手段

骗取身边同事、朋友集资

为使集资资金链不断裂

隐瞒事实、假造诚信

先后成立 2 家公司

并以公司抵押业务需要资金周转为由

不断扩大集资人员范围及集资金额

至案发时

被告人郑某共向 30 人

集资本金人民币96192863 元

归还本金人民币75175990 元

支付利息人民币15125157 元

造成张某、邓某等 19 名被害人

实际损失人民币9337828 元

郑某原本有一份教师的职业

为何要借这么多钱?

而这些钱都拿去干什么了?

2018 年 7 月 9 日

被告人郑某主动投案

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法院判决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其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故对公诉机关提出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并判决责令被告人郑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 9337828 元,返还被害人。

别以为非法集资

离你很遥远

在你抱有侥幸心里的时候

没准已经在 " 陷阱 " 里

记住,非法集资

一般具备以下四个特征

1、非法性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存款。

2、公开性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

向社会公众等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常以以下五种形式

出现在你身边

1、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期货交易、典当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券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 " 会 "、" 社 " 等组织或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份额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利用互联网设立 P2P、投资基金、电子黄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天上不会掉馅饼

一起牢记四个不

对高息 " 诱饵 " 不动心

对老板 " 实力 " 不崇拜

对企业 " 背景 " 不迷信

对熟人 " 热心 " 不轻信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江西法院、赣韵网

值班编辑:唐月

值班审核:吴剑锋

值班编委:陈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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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集资诈骗 基金 诈骗罪 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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