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7 日,深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了《深圳市住房发展 2021 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实施计划》提出,2021 年度计划分商品住房、公共住房和租赁住房三部分,其中计划新开工商品住房约 7 万套,批准预售和现售约 6 万套;计划建设筹集公共住房 8.3 万套,基本建成(含竣工)2.7 万套,供应任务 3.5 万套;计划建设筹集租赁住房 10 万套(间)。
《实施计划》提出,2021 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 3.6 平方公里,通过新增供应与存量盘活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全市计划供应居住用地 363.3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32%,其中商品住房用地 149.3 公顷,公共住房用地 214 公顷,租赁住房用地 37 公顷(包含在 2021 年居住用地供应 363.3 公顷中),居住用地占比和公共住房用地供应量为历史最高。
据悉,深圳市 2021 年公共住房新增建设量将大幅提高,全市计划建设筹集公共住房 8.3 万套,其中新增建设 7 万套,占比 84.3%,高于 " 十三五 " 期间历年年度计划新增建设量。公共住房坚持高水平建设,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 技术,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实现公共住房的绿色低碳智能化发展,打造高品质居住空间。同时,《实施计划》将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公共住房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设施与公共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此外,《实施计划》还首次纳入租赁住房计划,2021 年计划建设筹集租赁住房 10 万套(间)。
深圳晚报记者 郑淑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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