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8 日,兰州市教育局根据 2021 年城区高中阶段入学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结合中考成绩整体水平,分别确定了兰州市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 596 分,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 516 分。
兰州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于 7 月 15 日— 25 日进行。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7 月 15 日— 19 日,结果查询时间:7 月 19 日 22:00 — 7 月 20 日 8:00。
第四批次录取时间:7 月 20 日— 23 日;结果查询时间:7 月 23 日 22:00 — 7 月 24 日 8: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 月 23 日 22:00 — 7 月 24 日 10:00;录取时间:7 月 24 日— 25 日,结果查询时间:7 月 25 日 22:00 — 7 月 26 日 8:00。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录取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
各招生学校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将及时张榜公示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亚斐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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