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首个派驻瓮安县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检察室成立,这是黔南州政法系统首个由检察机关派驻法院系统的检察室,标志着检察机关构建的常态化法律监督体系逐步完善。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整治顽瘴痼疾的重要性,聚焦 " 七查 " 和 "6+2+1" 顽瘴痼疾,将法律监督专项与整治顽瘴痼疾相融合。通过调取瓮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案件进行抽样评查,发现问题案件并及时沟通和提出检察建议,促使法院认识到法律监督的重要性,并及时与瓮安县检察院会签了《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实施意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
瓮安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该实施意见的会签和派驻法院法律监督检察室的成立,切实有效地实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 当下治 " 和 " 长久立 " 相统一,为做强民事检察提供了坚强的保障。按照派驻检察室的职能,专职检察官将利用瓮安县人民法院提供的案件评查系统,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法院不同类型的案件,针对不同情况提出检察建议,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法律监督能力。
贵阳晚报 +ZAKER 黔南
通讯员 赵金领
编辑 陈问菩 / 编审 李枫 / 签发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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