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哈尔滨 2021-07-08
杨紫名誉权案一审胜诉,被告需公开致歉并赔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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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8 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演员杨紫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胜诉,被告需在社交媒体账号中置顶位置连续七日登载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 20000 元。

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据悉,被告于 2019 年通过其社交账号发布了一条包含诸多针对杨紫的侮辱、诽谤言论之视频。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对杨紫名誉权的侵犯。星权律师事务所同时公布了被告的手写致歉信。

来源 新京报

编辑 高云

值班主编 封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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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紫 北京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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