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泰安 2021-07-09
话语天下 | 与其“强制6点下班”不如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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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家互联网企业 " 试点强制下午 6 点下班 " 的话题冲上了热搜。作为互联网头部企业,这次似乎反向的操作,引发人们的讨论,有人表示支持,有人认为这本就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工人日报)

当今社会,"996" 工作制已经成为众多行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的 " 潜规则 ",广泛盛行的同时也饱受诟病。这种高强度、快节奏、压力大的工作模式对劳动者的不良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因长时间熬夜、劳动时间过长、透支身体导致猝死。如此背景之下,试点 " 强制 18 点下班 " 对于打破现有的加班文化、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进步意义。

但是,这种仅限于 " 周三 " 的制度设计,却也招致人们的质疑与吐槽。从该企业给出的回应得知,此举旨在提倡 " 快乐工作,健康生活 " 理念,将每周三定为 " 健康日 ",允许 9 点半上班,18 点下班,而其他工作日则依然是不晚于 21 点离开办公区域。言下之意,就是 " 加班是常态、不加班是例外 ",这显然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我国当下实行的是每天 8 小时,每周 44 小时工作制。每天加班一般不超过 1 小时,特殊情况不能超过 3 小时,每个月不能超过 36 小时。而根据细心网友的测算,该公司每周上班时间是 49.5 小时,比现行法律规定的每周 44 小时仍多出 5.5 小时。

事实上,国家法律早已赋予劳动者 "8 小时之外 " 的休息权," 强制 18 点下班 " 本身就是个伪命题。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 " 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 44 小时 ""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法》也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媒体也时常进行披露,但受各种因素影响,法律落不了地,在很多情况下只是 " 纸面规范 "。

人们诟病畸形 " 加班 ",不仅在于这种无休止的加班加点罔顾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利,更在于许多 " 加班 " 情形属于多此一举甚至是形式主义的 " 伪加班 "。尽管导致 " 加班 " 屡禁不止的因素很多,但企业想追求利润,员工想获得更多报酬,不能只靠 " 拉长 " 劳动时间,而应该是在 " 提高 " 工作效率、" 提升 " 劳动效益上多下工夫。尤其要考量劳动力的可持续发展、关注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而这也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题中之义。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安静 编辑 乔雨晴 审核 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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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 互联网 劳动法 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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