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吉林省市场监管系统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了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不合格乙醇汽油、柴油的案件,并对其中 5 起典型案件向社会进行了发布。
其中,通化县大川加油站因销售乙醇(体积分数)不合格的 92 号车用乙醇汽油,被通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8576 元,没收违法所得 5340 元。
长岭县兴太加油站因销售乙醇含量(体积分数)、其他有机化合物含量(质量分数)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95 号乙醇汽油,被长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50186.78 元,没收违法所得 4967.86 元。
吉林市龙潭区世纪星加油站因销售闪点(闭口)、密度(20 ℃)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0 号车用柴油,被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 16542 元。
乾安县东方加油站因销售硫含量、闪点共两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0 号车用柴油,硫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共三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92 号车用乙醇汽油,被乾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8856 元,没收违法所得 2706.84 元。
除此以外,今天上午,记者对此次因销售乙醇体积分数不合格的 92 号乙醇汽油和 95 号乙醇汽油,而被通报的长春市松苑加油站进行了走访。
长春市松苑加油站 站长
就是乙醇含量不合格,正常咱们这油不是含乙醇汽油嘛,正常 10%,但是咱们含量不够,供货商跟我们说是合格,但是到我们这边,我们没有检测,检测发现问题,我们就停止销售了。
来源:吉视守望都市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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