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近日,为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助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先进制造业项目计划指标预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为广东发挥先进制造业项目支撑带动作用、优化产业发展结构、促进工业有效投资、打造先进产业集群提供政策保障。
" 只要有好项目,就不怕没地用 "
2020 年以来,自然资源部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实行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产业项目或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类产业项目由国家直接配置用地指标;对其他产业项目由各省(区、市)通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挣取用地指标后统筹保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也提出,省每年安排一定用地指标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使用,对各地引进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但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指标。
围绕自然资源部和省有关政策精神,《办法》明确了三个工作方向,一是实行用地指标跟着项目走,重点对各地引进的符合条件先进制造业项目予以预支指标保障,确保用地指标精准投放至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符合国家和省产业集群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做到 " 只要有好项目,就不怕没地用 "。二是深入促进产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明确预支用地指标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等条件,倒逼各地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项目用地,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三是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要求各地预支用地指标后加快项目供地手续,确保尽快完成实物工作量,避免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制造强省建设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办法》对预支项目类型、预支项目条件、预支申报程序、相关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就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用地指标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明确预支项目类型方面,《办法》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用地指标的依据,要求预支用地指标的先进制造业项目需纳入当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符合新一代电子信息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同时明确申请预支项目需为单个具体项目,不含园区及其基础设施等打包项目。
在细化预支项目条件方面,《办法》根据全省各市发展实际,差别化提出预支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等条件,大大提高用地指标投放精准性、差异性。其中:对位于珠三角发达地区的,投资规模不低于 20 亿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 400 万元 / 亩;位于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的,投资规模不低于 10 亿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 300 万元 / 亩。
规范预支申报程序方面,《办法》规定省级每年 5 月和 10 月各集中办理一次用地指标预支申请,在优先保障民生设施用地需求的前提下,每年预留一定数量用地指标用于各地申请预支,单个项目申请预支用地指标原则上不超过 500 亩,预支完毕当年度不再受理。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材料,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省级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项目用地可直接使用省指标核销。
此外,《办法》还要求各地在预支用地指标后,需采取措施于预支用地指标后一年内加快完成项目供地等手续,确保尽快完成实物工作量。对项目最终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供地手续的或供地后用于其他项目的,省将在下一年度按预支指标数量的 120% 扣回相关市指标。对弄虚作假等骗取用地指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暂停相关市用地指标预支申请。
采写:新快报记者陈慕媛 通讯员肖乃花 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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