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日前,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烟草专卖部门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统一执法行动。截至 7 月 8 日,行动执法人员对全市十一个辖区,56 条线索跟踪检查完毕,共立案 25 宗。
7 月 8 日上午,市市场稽查局市场稽查处、福田局执法人员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对岗厦小学周边便利店售卖烟(含电子烟)酒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检查发现距离岗厦小学分别为 17.3 米、32 米的一号便利店、天福便利店有售卖烟酒,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商户下架店内所有烟酒,并作立案调查处理。
市市场稽查局局长洪隽表示,商家要切实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同时,行动副总指挥黎超奇带领局扫黑办一行,指挥罗湖局对此前踩好点的线索开展执法行动。
下一步,市市场稽查局将继续严格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网络监测,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继续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清理销售烟草制品的自动售卖设备。此外,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商户遵守法律规定,履行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承诺。
深圳晚报记者 郭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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