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北京的孙先生向媒体投诉称,他在食用洽洽怪味豆时发现吃到小石子,导致自己牙齿小范围缺损。经过多次协商,洽洽厂家提出赔偿孙先生 1000 元慰问金,但孙先生并未同意。双方就赔偿金问题产生分歧,目前仍在协商处理。
孙先生称,今年 6 月 4 日,他在食用洽洽怪味豆时发现异物,并出现牙齿疼痛、唾沫伴有血液的情况。经过辨认,确认异物为石子。6 月 6 日,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诊断后确认,孙先生左上后牙咬物劈裂,造成小范围缺损。
6 月 18 日,洽洽食品工作人员到现场确认异物确为石子,但并未提出解决方案。直至 7 月 1 日,厂家称愿意赔偿 200 元慰问金,孙先生不同意赔偿方案。7 月 2 日,厂家来电称愿意赔偿 1000 元慰问金,孙先生仍未同意 , 此后他没有再接到厂家的回电。
7 月 9 日,洽洽食品一名客服人员回应称,因为食品已经开袋,无法确认石子是否是生产时带入的,目前相关工厂正在排查当中,具体协商进度不方便透露。
律师建议,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应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 ( 涨袋、胖听 ) 等现象,同时保留购物凭证,在进行食品安全问题投诉时,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 "12331" 或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投诉时应提供所投诉食品的购物凭证,尽量维持所购物食品原状,能辨识该食品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封存中毒食物或可疑中毒食品,以备送检。
潇湘晨报记者 申潇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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