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泰城各大路口、路段,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劝导电动车驾驶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员信息进行登记。
在环山路与红门路交会处,泰山景区交警大队民警对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将驾驶员的信息进行登记。
在劝导现场,民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向电动车驾驶员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市民宣传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并积极劝导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民警介绍,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的特点,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电动自行车自身稳定性较差,安全防护性能不高,如果发生事故,驾乘人员的头部易受到较大伤害,因此,市民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是保护自己的有效手段。
据了解,民警还积极通过联合有关部门、充分发动志愿者等途径,深入集市、社区等人员密集的地点,以广大市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解了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遵守交通法规的必要性,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出行时刻牢记交通安全,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具有非常明显的保护作用,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伤害程度。在此,泰安交警呼吁市民时刻心系安全绳,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安全出行、规范骑行。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通讯员供图 编辑 陈奕如 审核 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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