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全力推进泰山景区法治建设,7 月 15 日,泰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办了新《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邀请了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朱宝民就新《行政处罚法》及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进行了授课讲解。朱宝民重点讲授了新《行政处罚法》的重大意义、修改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在适用中的注意事项,同时结合新旧法条作了认真对照讲解,又以实际案例具体分析,导出法律内涵,指明运用要点,使执法人员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行政处罚工作的新要求。参与培训的执法人员纷纷表示,培训课深入浅出,生动精彩,既有信息量,又有含金量;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操作性,对景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据介绍,新《行政处罚法》首次明确行政处罚的概念,完善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扩大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 完善 " 一事不再罚 " 原则,修改行政处罚时效制度, 确立行政执法 " 三项制度 " 的法律地位 , 强化行政处罚的正当程序,为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也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下一步,泰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遵守新《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继续按照 " 谁执法,谁普法 " 的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确保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透明、公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泰山景区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小东 编辑 乔雨晴 审核 晁彤彤】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