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进度的通告
(第 15 号)
近期,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加快疫苗接种进度,尽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现就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 月底前,凡年满 18 周岁且无禁忌症的市民均应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8 月底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2021 届高中毕业生、暑期返乡大学生要做到 " 应接尽接 "。禁忌症由县(区)人民医院负责诊断并开具证明,市、县 ( 区 ) 疾控机构负责抽验。
二、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应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符合条件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督促限期接种。7 月 20 日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实现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清零(禁忌症除外),满 21 日完成第二剂次疫苗接种。
三、即日起,凡进入 " 两站一场 "、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养老福利机构、影剧院、网吧、KTV、居民小区、村组社区、公交出租、景区景点、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均要实行 " 二码联查 "(" 健康码 " 和疫苗接种 " 金边码 "),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由上述机构(场所)负责进行实名登记,并将登记信息推送其常住地督促尽快接种,接种前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四、全市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 " 应接尽接 " 的主体责任,未实现 " 应接尽接 " 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对象。
五、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均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
六、广大市民在接种疫苗后,仍要坚持 " 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 " 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安全。
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15 日
编辑 | 张亚君
责任编辑 | 王璇
值班主任 | 刘宇玮
来源 | 健康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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