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07-19
大学毕业生“医美贷”整形后失踪,法院:拒绝身材焦虑 勿当“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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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初出社会的大学毕业生刘某因有 " 身材焦虑 ",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进行假体隆胸。不料其在手术后因无偿还能力而销声匿迹。贷款公司遂将其诉至广州某互联网。该院日前判决刘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之余,仍需支付相关滞纳金。经办法官提醒,年轻人应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及价值观,勿让 " 老赖 " 成为自己走上社会的第一个标签。

据悉,去年 6 月,刚迈出大学校门的刘某遇到几次失败的求职经历后,陷入了 " 身材焦虑 " 的负面情绪。她认为,瘦削的身材是求职路上的绊脚石,因此萌生了整形隆胸的想法。

同月 23 日,刘某进入广州某医美公司进行面诊。经咨询,隆胸手术的费用是 4.5 万元,然而卡中余额只有 1 万元左右,根本无力负担如此高昂的手术费。不过,她从医美公司人员口中得悉,可通过广州某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 " 慧美贷 " 医疗美容专项贷款。贷款手续只需在手机程序内上传身份证、绑定银行卡、进行人脸识别并上传在该医美公司的消费凭证。刘某随即按步骤进行操作,数分钟后,3 万元贷款直接发放到医美公司的账户,刘某自行支付 1.5 万元后如愿以偿完成了整形。

但是,到了还款日还未找到工作的刘某完全没有收入可供还款。她认为,自己通过手机贷款,没有任何抵押,只要不再登录贷款时所用的手机程序,贷款公司便找不到自己,于是刘某对之后的催收置之不理。去年年底,贷款公司起诉要求刘某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滞纳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 慧美贷 " 借款协议是由刘某本人签订的,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刘某在使用贷款进行消费后,未归还任何款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刘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向贷款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3 万元、利息 2700 元及滞纳金。该案判决已于近日生效。

广州互联网法院承办法官周飞指出," 颜值正义 " 绝非正义。本案是 " 颜值经济 " 衍生出来的互联网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虽小,但反映了目前借款人在没有客观评估自身偿还能力的前提下,过度消费 " 医美贷 " 的普遍问题。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要充分考虑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谨慎选择 " 医美贷 ",尤其是经济能力有限的年轻人要建立正确的审美观、价值观,接纳不完美的自己,拒绝 " 身材焦虑 "。同时,更要恪守诚信原则,守住信用底线,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采写 : 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吕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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