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女子李某某走在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路段时,莫名其妙地被两名陌生女子殴打。随后,被打女子向晋宁公安分局昆阳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时,3 名女子已被群众拉开,报警人李某某举着被抓破的双手称,就是面前这两名女子无缘无故打了自己,而打人者张某某则大吼道:" 我就是要打她,我看她不顺眼!"
经了解,动手打人的是张某某姐妹二人,两人觉得李某某长得像破坏二姐家庭的第三者,于是多看了李某某几眼,恰巧李某某也回看了二人,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张姓姐妹二人便对李某某实施殴打,致其受伤。
民警将张姓姐妹两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两人对殴打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张姓姐妹被行政拘留 警方供图
目前,张姓姐妹二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6 日。
打人成本高
出手要三思
轻微伤:5 日至 15 日拘留 +500 元至 1000 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轻伤:3 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重伤: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 + 律师费 + 医药费 + 误工费)+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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