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广东省纪委监委 7 月 20 日披露的数据显示,2021 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 4.63 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 5.12 万件,谈话函询 3230 件次,立案 1.88 万件,处分 11169 人(其中党纪处分 10258 人)。处分厅级干部 59 人,处级干部 581 人,科级干部 1937 人,一般干部 1662 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 6930 人。
■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 " 四种形态 " 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 40481 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 28727 人次,占总人次的 71.0%;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 8601 人次,占 21.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 1605 人次,占 4.0%;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 1548 人次,占 3.8%。
据了解," 四种形态 " 分别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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