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 ZAKER 哈尔滨记者 梁可心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 "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 的社会氛围,打造 " 诚信经开、信用平房 " 营商环境品牌 ",近日,哈经开区、平房区营商环境局、文明办、工信科技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首届 " 诚信之星 " 评选活动。
此次 " 诚信之星 " 以企业为评选对象,评选标准主要包括:经营中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良竞争行为;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近三年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及时有效处理消费纠纷;遵守《国家劳动合同法》,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国家税法,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偷、逃、骗税款行为;依法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按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认真履行借款合同,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逾期不偿还贷款、骗贷等不良行为;三年内未因环境保护或其他违法经营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支持地方建设和脱贫攻坚。
" 诚信之星 " 评选分为推选、审核、公示、表彰四个阶段。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着重推选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责任担当的优秀企业。最终,评审委员会综合相关情况,评出 10 家入选企业,授予 " 哈经开区、平房区第一届诚信之星 " 称号,入选企业在办理各项政务服务时可享受 " 绿色通道 " 并作为营商环境监测点直接参与营商环境评价。
编辑:于勇澜
责任编辑: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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