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ZAKER南昌 2021-07-21
新余开出全省首张电子烟广告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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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许佳慧、实习生刘美珍、张佳琪报道: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烟草专卖局下发《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 守护成长 " 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7 月 20 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行动中开出了全省首张电子烟广告罚单。

7 月 19 日,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在专项行动联合检查中发现,某电子产品店外陈列立体灯箱上有电子烟广告—— " 某禄新一代电子烟比传统纸烟危害性降低 95%、零焦油、无致癌物、零二手烟危害 "。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合法依据和证明材料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行为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当即,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 4 倍的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 2200 元。据悉,这是我省首张电子烟广告罚单。

下一步,全省各地、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省市场监管局要求,扎实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 守护成长 " 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网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子烟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值班编辑:邬薇

值班审核:吴剑锋

值班编委:陈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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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手烟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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